医保互助金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疗互助金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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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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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报销(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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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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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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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起付线后按20%比例报销(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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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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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内报销40%(最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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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报销60%(最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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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报销80%(最高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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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儿医疗互助金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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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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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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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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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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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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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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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报销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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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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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地区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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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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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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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基数2000-5000元部分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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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基数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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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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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职工医疗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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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综合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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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门诊、重疾、意外住院等,最高可报销1.2万元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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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每日60元,最高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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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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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差异 :不同级别医院、医保类型起付线不同(如1300元、650元、1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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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门诊、住院报销均设封顶线(如5万元、1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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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劳模、特困职工及儿童(如少儿)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医疗需求及所在地区政策,结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部分计算互助金报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