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少儿互助金在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的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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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儿童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后门诊、住院费用可按成都本地报销标准执行(即与本地就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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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登记的报销差异
若未办理备案登记,异地就医将影响报销比例:
- 非急救抢救类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提高至800元,基本医疗及大病医疗报销比例下降10%。
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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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结算
持有芯片社会保障卡且医疗机构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可现场刷卡完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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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材料
若无法直接刷卡,需垫付费用后3个月内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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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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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需代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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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需加盖收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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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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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付情形
城乡居民医保(少儿互助金)不支付以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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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及支付标准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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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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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吸毒、犯罪等违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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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先天性疾病除外)等特定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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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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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部分最高可报销95%,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差异(如乡镇卫生院100元起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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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群 :覆盖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及城镇职工,需注意少儿互助金与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不同。
建议参保家庭根据就医地政策及时办理备案登记,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