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保障计划,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医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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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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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职工自付,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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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职级职工起付标准不同(如一级职工400元、二级65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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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 继续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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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 按50%比例报销。
累计报销限额 :一个保障期内最高不超过15000元。
二、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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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确诊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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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助保障期生效30-60天内,根据缴费标准领取1000-3000元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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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可领取13000-39000元慰问金及休养康复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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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复发或转移
- 在互助保障期生效60天后,首次复发或转移可领取13000-39000元慰问金及康复补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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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门诊、药品等费用,特殊疾病或手术可能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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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级别医院、不同缴费档次对应不同起付线和封顶线,例如三级医院起付700元、封顶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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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保障 :可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障计划等,具体待遇可叠加。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障计划,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