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户主去世后,其家庭成员是否可以继续享受低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低保资格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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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去世不直接导致低保终止
户主死亡后,低保资格不会立即终止。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若仍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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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重新认定家庭低保资格
户主去世后,需由剩余家庭成员向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申报死亡登记,办理户口注销等手续,随后民政部门将重新核定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
二、低保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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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与财产重新审核
民政部门会重新评估家庭人均收入、财产状况及实际生活需求,可能调整低保金额或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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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入社保的成员待遇变化
若家庭成员已参加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需以实际收入申请其他社会救助项目。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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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处理 :低保户死亡后,其火化费用可申请减免(如800元),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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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明确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动的审核机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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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效 :建议在户主去世后9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后续低保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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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城市与农村低保政策存在差异,需根据户籍类型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低保户户主去世后,其家庭成员能否继续享受低保取决于家庭整体经济状况及重新审核结果,建议及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