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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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根据2022年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 4812元/月 ,较上年提高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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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按2023年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 24930元/月 ,较上年提高870元。
二、缴费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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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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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含生育保险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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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保持8%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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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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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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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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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下调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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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计发基数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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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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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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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保持1%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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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保持0.2%不变,个人无需缴费。
三、缴费金额示例(以杭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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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个人缴费约468.51元/月(含社保补贴);
单位缴费约1079.80元/月。- 职工(单位全包) :
个人缴费约348.77元/月(含社保补贴);
单位缴费约878.56元/月。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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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
上限按2023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2022年平均工资的60%确定,均与全国统筹标准保持1年差距。- 养老金计发 :
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与缴费基数挂钩,体现多缴多得原则。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官方发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