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需提前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并垫付费用,通过线下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审核。报销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女职工还可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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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备案登记
生产前需通过用人单位医保网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社区或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确保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分娩。 -
费用垫付与材料准备
在异地医院先垫付医疗费,保留住院发票、出院证明(加盖公章)、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生育登记表(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报销需额外提供女方无收入证明等材料。 -
报销申请方式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5号惠民大楼一楼或水磨沟区益民大厦A座医保窗口提交。
- 邮寄代办:通过新疆医保APP上传材料预审,审核通过后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中心待遇支付科(地址同上)。
- 待遇发放
审核通过后,报销款将打入参保人本市银行卡。生育津贴需满足连续缴费10个月条件,由单位申领发放。
提示:务必在生育前完成备案,确保材料齐全且为原件,避免因中断缴费影响待遇。建议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实时查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