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工作的核心原则是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这一原则贯穿于煤矿等高危行业的防治水工作中,具体内涵和意义如下:
一、核心原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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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预报
通过水文地质勘探、数据分析等手段,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动态监测和预测,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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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必探
对存在水文地质隐患的区域,必须进行探查核实,不得凭经验或表面现象判断。例如,对老空区、断层带等复杂地层需通过钻探、物探等手段明确水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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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探后掘
未完成水文地质勘探或隐患未排除前,禁止进行掘进作业。确保采掘前水害资料清晰、安防措施到位,避免盲目施工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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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后采
需要对已发现的水害隐患进行治理,达到安全标准后再进行开采。例如,对采空区积水、老空水等需优先处理,防止采掘过程中引发水害。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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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措施
包括防、堵、疏、排、截五项措施,如加固围岩防渗漏、疏浚排水通道、设置截水帷幕等,形成系统化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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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
未完成勘探的矿井不得生产,需落实三区隔离(可采区、禁采区、缓采区)措施,优先处理水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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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
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水位、水质、涌水量进行实时监控,采用物探、钻探、模拟仿真等技术手段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三、法律依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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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明确要求煤矿企业坚持上述原则,并制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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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推动防治水工作向源头预防、区域治理等方向转变,强调科技攻关与综合治理体系构建。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原则,可有效预防和应对矿井水害事故,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