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官方信息,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工作已全面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
合并时间与范围
-
时间节点 :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实施
-
覆盖范围 :河北省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困难群体不纳入合并范围。
-
-
缴费与待遇
-
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原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之和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待遇保障 :生育保险待遇(如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筹支付,保障水平保持不变。
-
-
管理调整
-
基金合并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核算和管理,不再单独列支生育保险基金
-
经办优化 :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
-
试点与推广
- 河北是国务院确定的12个试点地区之一(2017年6月启动),通过试点探索整合基金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后逐步推广至全省。
河北省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的合并工作已按计划完成,参保职工的权益未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