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残疾人证号码的编码规则,肢体残疾对应的数字编码为 4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残疾类别编码体系
我国残疾人证号码通过数字对残疾类型和等级进行编码,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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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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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视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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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听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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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言语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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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肢体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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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智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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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精神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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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多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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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编码
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对应数字为 1(最重) 至 4(最轻) 。
二、编码示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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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三级 :编码为 43 (例如:18位身份证号+2位,最后两位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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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残疾二级 :编码为 72 (如身份证号+2位,最后两位为72)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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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组合
残疾证前18位为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倒数第二位为类别编码,最后一位为等级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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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次数标识
第二十二位数字表示补发次数(如1次补发为1,第二次为2,依此类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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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残联或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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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查询具体信息,可通过全国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12321)核实。
以上信息综合了《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民政部门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