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在上海看病的报销政策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适用于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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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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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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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全国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地区均可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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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扩展至门诊 :如浙江、四川等地已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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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可能与上海本地参保人员存在差异。
二、未备案或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的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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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
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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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打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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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报销时限一般为1年,逾期不予处理。
三、特殊参保群体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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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男性、女性未满55周岁,可在上海参保灵活就业社保,享受门诊、住院报销(门诊70%以上,住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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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保人员
需在住院后3日内到指定医院确诊,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新农合备案并报销。
四、其他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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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转移,但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无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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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职工医保断缴1个月停止报销,断缴3个月影响落户/购房年限计算。
建议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上海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