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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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维持原有报销比例(如一级95%、二级9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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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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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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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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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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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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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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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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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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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均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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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报销比例70%,起付标准30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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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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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5%(部分地区为75%或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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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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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65%(部分地区为60%或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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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存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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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可能降低2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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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异地急诊住院纳入直接结算,按上述比例报销。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甘肃省对异地医保政策进行了优化,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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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统一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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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兰州市)对三级甲等医院单次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65%。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点和费用情况,提前确认备案状态及报销比例,避免信息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