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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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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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8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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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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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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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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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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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65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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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次年住院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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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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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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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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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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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最高报销400元,糖尿病800元,两病叠加12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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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56种)无起付线,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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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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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0元,纳入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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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含)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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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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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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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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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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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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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内转诊至市内三级医院报销90%,市外三级医院85%(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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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原20万元)部分,补助比例由85%提高到90%,限额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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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谈判药品报销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政策以张掖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