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山东省医保二次报销政策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 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报销和大病救助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可申请二次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1万元-20万元 :报销80%
-
20万元以上 :报销90%
-
年最高补偿限额 :20万元。
- 报销流程
无需单独申请,医保结算系统自动触发,出院时同步结算。
二、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 报销范围
居民医保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4万元的部分可申请二次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1.4万元-10万元 :报销73%
-
10万元以上 :报销17%
-
年最高补偿限额 :20万元。
- 注意事项
居民医保自2015年起不再执行20类重大疾病专项补偿政策,统一按费用额度补偿。
三、其他说明
-
即时结算与手工报销 :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出院即结算,否则需出院后提交材料至指定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办理。
-
政策差异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二次报销标准、起付线及比例存在差异,需注意区分。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情况,结合政策规定办理报销。如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