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医保报销的办理涉及不同类型医疗保险(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等),具体报销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报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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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市民需前往景德镇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莲社北路64号)提交报销材料。
- 异地住院 :需提供居住地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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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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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麻石下弄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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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麻石下弄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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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朝阳中大道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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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洎阳北路38号
(其他区域可参考黄庆仁栈景德镇种德堂大药房“刷脸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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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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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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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单(正规电脑打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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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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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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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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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结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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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特殊病种费用结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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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费用结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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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 :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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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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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携带上述材料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指定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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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算 :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及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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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凭证 :符合条件后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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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 :材料提交后医保中心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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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报销 :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完整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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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非居住地住院需提前备案并开具转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