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属医疗险的投保规则如下:
一、投保条件
-
参保要求
必须是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保状态。
-
健康告知
投保前未确诊过条款约定的8类重大疾病(如肿瘤、肾病、肝病等)。
-
年龄与职业限制
无年龄、职业、户籍限制,包括高危职业(如警察、消防员)。
二、保障内容
-
报销范围
-
社保内住院医疗费用(需符合社保目录);
-
社保外住院医疗、质子重离子治疗费、13种及20种特定药品费;
-
癌症放化疗津贴(1万元/年)。
-
-
报销比例
社保内费用按比例报销,社保外费用需自费。
三、保费与支付方式
-
保费标准
统一保费,每年365元(1年保期)或1998元(6年保期)。
-
支付方式
-
现金支付:直接缴纳保费;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需满足个人账户余额≥6387.85元、年度累计支出≤12000元等条件。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等待期 :无等待期,保障立即生效;
-
投保对象 :可为本人或亲属投保,需填写被保险人信息;
-
退保规则 :使用医保账户支付需退保时,金额退还至原渠道,不可提取现金。
以上规则综合了深圳医保政策与商业医疗险特点,适合关注医疗保障且希望降低自费风险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