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保政策,退休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
- 按参保时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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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前参保 :需累计缴费总年限≥25年,其中贵州省内实际缴费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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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后参保 :需累计缴费总年限≥25年,其中贵州省内实际缴费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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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前已参保但退休时间晚于2016年12月31日 :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总年限需满足上述标准。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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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若出现断缴,只要在退休前缴满最低年限,可一次性趸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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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补缴 :未达标者可选择一次性趸缴或顺延缴费至规定年限。
二、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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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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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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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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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满足条件后退休不再缴纳医保费用,但可享受基础医保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具体按统筹地区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未来若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