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25年,女性20年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全省统一的基本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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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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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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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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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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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统筹地区 :2017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者需满15年,之后参加工作者需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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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者 :需满足省内实际缴费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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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者 :需满足省内实际缴费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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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人群与过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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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人员
- 跨省就业时转移的医保关系,省外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总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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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及涉军人员
- 服役年限或军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职工医保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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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未达标处理
-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需按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8%比例一次性缴足余下年限,费用纳入统筹基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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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单位缴费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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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累计缴费年限按退休时统一计算,不足年限需补缴。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参保时间段的调整要求,具体执行以贵州省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