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医保和慢病医保的限额政策,综合各地最新规定如下:
一、门诊统筹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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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为50元,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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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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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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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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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起付线50元后的合规费用可全额报销。
二、门诊慢特病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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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无起付标准,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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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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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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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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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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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按病种设置年度限额,例如糖尿病7200元、高血压7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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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总限额2000元(含糖尿病并发症等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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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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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不设年度限额,仅限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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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按住院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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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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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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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75%,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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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异地转诊、急诊抢救费用在本地标准基础上下调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各地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参保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