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医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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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四川省本级医保覆盖四川省级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驻川中央企业及其职工。
- 省直部门(如省统计局、省教育厅等)及下属单位的职工均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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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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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自2022年10月28日起实施,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可在年度限额内报销医药费用,具体比例和限额由政策规定。
- 该机制与个人账户共同构成门诊保障,减轻职工门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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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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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个人账户用于门诊疾病和药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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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群体,政府补贴其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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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主体
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管理,通过省医疗保障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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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使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磁条卡,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和电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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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具体细则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文件为准,如遇调整将及时更新。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