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实施时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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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提出与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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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新农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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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0日,卫生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新农合正式试点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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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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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起,新农合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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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底,93.57%的县区实行新农合,覆盖超8亿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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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完善与整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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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社会保险法》将新农合纳入中国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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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并入新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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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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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最初试点时,个人年缴费用仅为10元,后逐年上涨。例如,2019年缴费标准为2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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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农合缴费时间通常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