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最早于 2003年 开始实施。该制度旨在提供医疗保障,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水平,并促进农民就业。最初,新农合的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之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于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新农合的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至500元,具体金额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定。随着时间推移,新农合的缴费标准也不断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保障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农村居民希望继续享受新农合待遇,可以直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无需另外缴纳新农合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