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发放
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的发放规则如下:
一、养老金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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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当月发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规定,退休人员死亡后, 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将全额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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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补贴的发放
若退休人员去世当月仍在职(如8月去世),部分地区(如山东省)会继续发放当月的冬季取暖补贴等特定补贴。
二、个人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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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继承 :个人账户内的累计储存额(含个人缴费和利息)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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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个人账户管理停止。
三、丧葬及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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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金额与缴费年限相关(如缴费满30年按30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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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按退休人员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如20个月工资标准),同样与缴费年限挂钩。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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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待遇标准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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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遗属需凭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抚恤金。
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发放以死亡当月为准,后续待遇按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