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年,夫妻共享
2025年上海育儿假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育儿假天数与资格
-
天数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可各享受 5天育儿假 ,按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计算。
-
覆盖子女年龄
支持0-36个月龄的子女,子女满3周岁后剩余月份仍可继续享受对应天数。
二、假期使用规则
-
累计计算与周期
育儿假按生育子女数量累计计算,每年总量为10天(双方各5天),可在当年内连续或分散使用。
-
与产假衔接
若生育假未使用完毕,育儿假可顺延使用;若已使用完毕,则需等待下一生育周期。
三、权益保障
-
工资待遇
假期期间工资按职工正常出勤应得工资发放,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制定育儿假实施办法,建立劳动监察专项检查制度,确保政策落实。
四、其他支持措施
-
延长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基本产假+60天生育假,总假期为158天(2025年新规定)。
-
灵活休假支持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灵活休假等措施,支持家庭生育与养育。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延长育儿假、实行夫妻共享、完善权益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体现对生育家庭的关怀与支持。
以上信息综合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定,确保政策实施的权威性与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