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伤保险待遇中,伤残津贴的调整频率和幅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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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频率
根据最新政策,新疆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截至2025年1月,已连续调整 17次 (包括202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待遇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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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则
伤残津贴的调整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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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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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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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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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及社会保障整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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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周期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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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周期原则上每 两年至少一次 ,但实际执行中可能根据经济情况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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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调整中,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59元至1644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分别增加107元至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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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伤残津贴的连续调整体现了对工伤职工长期保障的重视,且调整机制兼顾了经济因素与职工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