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标准已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是具体调整内容:
1. 调整时间
- 2024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
2. 调整对象
- 适用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人员。
- 不适用范围: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工伤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3.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按伤残等级调整:
-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85元;
- 二级伤残:每月增加81元;
- 三级伤残:每月增加78元;
- 四级伤残:每月增加74元;
- 五级伤残:每月增加70元;
- 六级伤残:每月增加63元。
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调整:
- 一至四级伤残:
- 工作时间不满10年:每月增加11元;
- 满10年不满20年:每月增加21元;
- 满20年不满30年:每月增加31元;
- 满30年及以上:每月增加41元。
- 五至六级伤残:
- 工作时间不满10年:每月增加1元;
- 满10年不满20年:每月增加11元;
- 满20年不满30年:每月增加21元;
- 满30年及以上:每月增加31元。
- 一至四级伤残:
4.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6元;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0元;
-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5. 资金来源
- 此次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确保待遇落实到位。
6. 政策落实时间
- 各地需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待遇调整。
7. 政策意义
此次调整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同时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公平合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可参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