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取消投标资格、刑事责任
关于电子招投标中视为围标串标的行为处理,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行政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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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参与围标串标的单位将被处以中标项目金额0.5%-10%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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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投标资格
情节严重的单位将被取消1-3年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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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若存在违法所得,需一并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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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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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3年内参与招标活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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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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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责任处理
若围标串标行为构成犯罪(如违法所得数额达10万元以上、中标项目金额达200万元以上等),将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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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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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 :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按个人处罚。
三、技术防范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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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识别
通过文本比对、IP地址、硬件信息等手段,建立投标人诚信库和黑名单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项目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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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合作
与社保局、天眼查等机构合作,完善投标人信用信息公示,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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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管与处罚
加强中标后项目跟踪,将围标串标行为纳入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清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法律依据与总结
处理围标串标需结合行政、刑事及技术手段,形成全链条监管体系。建议招标人完善招标文件条款,明确奖惩机制,同时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围标串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