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单位性质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 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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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2021年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如2023年为44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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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全省年平均工资的300%(如2023年为24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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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8020元。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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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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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2%(含生育保险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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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1%(含生育保险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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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及特殊单位: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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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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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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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1%。
- 缴费基数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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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低于60%按60%、高于300%按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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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105835元,对应缴费基数下限为7152元/月,上限为17881元/月。
二、其他相关说明
- 缴费时间
- 一般按月缴纳,具体以单位申报为准。
- 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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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起,部分城市(如绍兴)调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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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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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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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1%。
- 缴费基数申报
- 单位需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向社保部门申报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无需申报。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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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医保费,单位缴费比例可能降至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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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与职工医保独立,年缴460元(含财政补贴),个人缴费1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