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中的病程记录是否不让复印?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患者有权复印住院病历中的大部分资料,但病程记录在医疗纠纷争议时需封存,日常复印需遵循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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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的可复印范围:患者或代理人可依法复印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客观病历资料,且医疗机构不得以欠费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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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记录的特殊性:病程记录(如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属于主观病历,日常复印受限。但若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共同封存此类记录,封存后的复印件可作为争议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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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通过医院指定部门办理。死亡患者近亲属或保险机构等特殊申请人需额外提交关系证明或法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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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医疗机构拒绝合规复印将面临警告、罚款,甚至承担诉讼中的过错推定责任。
提示:若需复印病历,建议提前联系医院确认材料清单及流程,避免因资料不全延误。遇到阻挠时,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