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水平。 目前全国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备案后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即可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报销,无需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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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核心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线下经办机构备案,分为长期居住(如异地养老)和临时外出(如转诊、急诊)两类。急诊抢救可事后补备案,长期居住人员还允许备案地与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
结算规则与报销差异
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规定。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比例通常比参保地低10%-20%,门诊慢特病也可能有额外降幅。 -
操作流程便捷化
备案后,在开通跨省联网的医院/药店可直接刷医保码结算。若未备案或机构未联网,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提供病历、发票等材料。 -
服务覆盖持续扩大
全国所有县区至少有一家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种门诊慢特病结算机构逐步增加,个人账户也可在省外定点药店直接支付购药费用。
建议参保人提前查询备案地联网机构名单,急诊时保留完整诊疗记录。政策仍在优化中,及时关注参保地医保局最新通知可减少报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