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可以
河南社保滞纳金 一般不可以申请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虽然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缓缴社保费免收滞纳金的规定,例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或者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用人单位,但这些情况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且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河南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产生滞纳金。如果确实存在困难,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了解具体的缓缴或减免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