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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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3个月生育津贴(按产假前12个月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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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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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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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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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7个月:1.5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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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3个月: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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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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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补贴 :300元(生育营养补贴) + 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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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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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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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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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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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补贴 :符合条件可享50%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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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缴费基数为准,上限约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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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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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 :如放置宫内节育器、引产等手术费用,也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以上标准综合了四平市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