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生育保险政策,雅安市作为四川省的一部分,对生育津贴的覆盖范围和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以下是具体解读:
一、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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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保障人群
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将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填补了此前政策对这两类群体的覆盖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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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开始,在四川省内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且参保状态有效。
二、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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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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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期限
生育津贴申领期限设定为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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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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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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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规定标准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及非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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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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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满后因生育相关疾病治疗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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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未参保,则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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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影响
该政策通过扩大覆盖范围和明确待遇标准,进一步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者的生育经济负担,体现了社会保障的普惠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雅安市本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