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成都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生育津贴的保障范围和对象发生了以下变化:
一、新增保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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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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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已在本市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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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育保险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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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
同样适用上述两个条件,即参保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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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生育或终止妊娠时需在本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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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以2024年基本医保月平均缴费基数为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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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需在生育保险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下申领。
三、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以下公式计算:
$$
\text{津贴金额}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12}{365} \times \text{规定天数}
$$
其中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如顺产98天、难产113天等)。
四、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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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2025年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简化了以往的多环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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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大 :此前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失业金领取者,通过政策调整后均可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成都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涵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