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指山市生育保险政策,2025年生育津贴的发放周期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发放周期
生育津贴自产假结束后的 次月开始发放 ,具体以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0号为发放日。
二、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计发,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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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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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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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费用。
三、所需材料
申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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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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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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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及生育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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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证明。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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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次月5日前向社保部门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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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拨付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津贴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由单位按月发放。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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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节假日或银行系统延迟,发放时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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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选择继续在本单位工作,津贴将自动转入工资卡;若离职,则停止发放。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确保材料齐全。若需进一步了解细节,可拨打海南社保热线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