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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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上限为7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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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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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0天(≥28周)或128天(≥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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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15天(≤8周)、30天(8-12周)、42天(≥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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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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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若用人单位月均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高于3倍,分别按60%或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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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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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 :生育津贴计入单位工资,由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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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直接计发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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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组成
生育津贴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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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按上述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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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补贴:根据妊娠月份不同,分别为3000元(7-12月)、500元(3-7月)、300元(3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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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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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起始时间 :与职工医保缴费满6个月后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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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若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计算方式综合了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细则,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