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剖宫产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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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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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28天(含30天产假+98天基础产假)
二、奖励假
- 若单位安排奖励假(如80天),则总假期为:128天(剖宫产)+80天奖励假= 208天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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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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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8000元,剖宫产职工可领取津贴=8000÷30×128≈34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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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生育次年起3年内均可申领,分批次拨付。
特别说明 :广东省生育保险条例明确,奖励假(如80天)不纳入生育津贴计算范围,需由用人单位另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