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剖腹产生育津贴的金额根据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和产假天数计算,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若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则按分娩前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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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0天基础津贴 + 营养补贴25% + 晚婚晚育/独生子女额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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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90天基础津贴 + 营养补贴25% + 晚婚晚育/独生子女额外津贴 + 30天手术津贴
- 手术津贴标准为:剖宫产5500元/天,顺产4500元/天
三、总金额示例
以某市为例,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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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
$$5500 \div 30 \times 90 \times 1.25 = 19500 \text{元}$$ -
剖宫产 :
$$5500 \div 30 \times 120 \times 1.25 + 5500 = 24750 \text{元}$$(其中120天为产假天数,30天为手术津贴天数)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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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津贴同步延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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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42天津贴,不足4个月享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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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单位月平均工资证明等。
以上金额均以实际政策为准,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