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根据最新政策,六安市参保人员在合肥市就医的报销比例及待遇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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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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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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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工作满30年职工:三级医院5%、二级医院4%、一级医院3%
- 特殊病门诊
- 经认定后,每月限额内60%-80%报销
二、普通门诊报销
- 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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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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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最高报销限额40元,年度累计最高160元(60岁以上或女性55岁以上参保居民限额240元)
- 非基层医疗机构
-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三、异地就医政策(六安参保在合肥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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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名义补偿比),其中45岁以下按缴费工资3%计入,45岁以上按3.5%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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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乙类药品自付比例 :统一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10%-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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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普通住院起付线2000元,特殊病门诊5000元(特困/低保对象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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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封顶线30万元,分段报销比例在普通居民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待遇,特别是异地就医和药品自付比例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