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的实行时间需要从制度建立和全面实施两个维度来理解:
一、制度建立时间
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础最早可追溯至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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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0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86〕3号),标志着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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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3号),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要求各地建立个人账户,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完善了缴费机制。
二、全面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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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6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6号),统一了全国“统账结合”的实施方案,规范了缴费比例和管理办法,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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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铁路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个人账户体系,是特定行业全面实施个人账户的典型案例。
三、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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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建立时间差异 :全国大部分地区于1995年后逐步建立个人账户,但具体实施时间因地区而异,部分省份从1996年或1998年才开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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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展 :1997年后,养老保险逐步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两类制度并轨。
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建立始于1986年,而全国统一实施则始于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