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门市生育津贴政策及办理指南,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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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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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用人单位已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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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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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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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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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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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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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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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需用人单位加具垫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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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出院小结(难产、多胞胎或终止妊娠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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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减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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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情况可通过联网信息共享查询的,无需提供书面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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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或死亡情况可通过联网查询的,无需提供书面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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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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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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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或“江门社保”微信公众号/APP,进入“生育津贴申请”模块,按指引录入生育/手术日期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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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费用审核后,资金将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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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出院小结等材料,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四、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例如: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
新参保单位以当年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五、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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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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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资金通常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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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垫付费用,无需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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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材料可通过“粤省事”等平台查询。
以上流程综合了线上便捷办理与线下材料核验两种方式,建议优先使用官方渠道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