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保政策,社保停缴10年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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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补缴
若中断超过10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无法通过补缴恢复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将无法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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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影响
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若以50岁退休,原缴费年限10年可满足最低缴费要求,但养老金待遇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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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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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重新就业并建立新单位社保关系,缴费年限可累计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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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个人参保,需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60%缴费基数缴纳,但同样无法补缴历史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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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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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中断缴费 :
这三种保险允许中断缴费,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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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中断期间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满2年后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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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断缴期间发生工伤或生育时无法享受待遇,需恢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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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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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协商
若因单位原因断缴,可要求单位补缴,但需在断缴2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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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缴
可委托社保代缴公司补缴,但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且通常只能补缴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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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续缴
转职至新单位后,新单位会自动承继原缴费年限,但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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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行动 :若计划50岁退休,建议从现在开始通过新单位参保或个人缴费,避免未来养老金待遇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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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缴费记录 :个人补缴时需提供完整缴费证明,建议保留好工资单、劳动合同等材料。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