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2%,退休100元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规定如下:
一、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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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
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 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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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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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自2023年1月起,按 100元/月 定额划入(适用于全国统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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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调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按2022年个人账户划入总额的月平均数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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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入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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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划入 :未退休人员每月划入,退休人员按半年(1月和7月)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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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关联 :划入金额与职工月缴费基数挂钩,例如西安市2025年缴费基数上限25912元时,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月划入金额为25912×2% = 518.24元。
三、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及住院自费部分。个人账户结余超过1500元时,可自愿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属的居民医保费用或商业医疗保险。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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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流动 :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可随同转移,确保待遇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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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可能根据政策调整,例如西安市曾实行按退休金基数的4.5%划入。
以上规定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而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