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个体户社保缴费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档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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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自2025年1月起,全省参保用人单位(含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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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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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2024年及以后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446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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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22311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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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选择 :个体户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60%-100%),最低档月缴约1000元(含个户挂靠年费5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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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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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6%-15%,职工个人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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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确定。
三、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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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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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分类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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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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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单位、个人各缴纳12%(杭州市区)。
四、缴费金额示例
以2024年数据为例,若个体户选择80%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246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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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月缴约178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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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个人月缴约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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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个人月缴约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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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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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确定,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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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可每年变更一次缴费档次,补贴差额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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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定期咨询社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实际缴费时请以官方发布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