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个人账户资金与家人的共享:
一、绑定流程(适用于同一统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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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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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浙里办”APP或“浙里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掌上人社”→“亲情社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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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被授权人信息(姓名、社保号、手机号等),上传身份证或社保电子凭证,完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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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电子凭证至浙江省内医保业务便民服务网点,通过人脸识别、在线填表等流程完成绑定。
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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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合规医疗费用(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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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途 :包括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及国家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疫苗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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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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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为浙江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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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需在同一统筹区参保,或通过费用核销方式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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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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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授权人最多可绑定1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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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统筹区支持政策存在差异,部分区域需线下办理或提供额外材料(如病历、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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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 部分功能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浙里办”APP查询最新操作指南。
四、法律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合规范围内可向近亲属共享。
如需办理具体操作,建议优先通过“浙里办”APP办理,若遇系统延迟可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