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建莆田市关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结合相关文件及官方说明,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适用范围
覆盖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
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
职工符合国家及莆田市计划生育规定;
-
在职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法定假期天数
其中:
-
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
-
法定假期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包括产假、流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
-
-
假期天数
-
产假 :98天(正常产)+30-60天(地方延长)+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1个);
-
流产假 :3个月以内15天,3个月及以上42天,7个月及以上98天;
-
计划生育手术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摘取3天,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术各15天。
-
三、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
计算基数差异 :生育津贴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产假工资以职工实发工资为基数;
-
发放原则 :
-
若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无需重复支付,差额由企业承担;
-
若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需补差额(即按生育津贴发放,剩余部分补给职工)。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调整 :2025年春节期间,企业若稳定员工队伍,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但该政策已过期,不再适用;
-
特殊情形 :
-
怀孕7个月以上可申请产前假2.5个月,工资按实发工资的80%发放;
-
女职工流产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调整岗位或休养。
-
五、申领流程
职工需提供生育证明、手术证明、工资单等材料,向单位申报后由社保机构审核发放。具体流程可能因单位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生育家庭获得及时、足额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