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有明确限制,具体如下:
一、申领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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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申领期限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月15日至12个月内申领,最晚不超过12个月。
- 若涉及异地月份,需先办理转移手续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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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不再通过用人单位中转,流程简化且时效缩短。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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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条件,若缴费不足12个月,津贴按正常待遇的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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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生育服务登记表、医院相关文书(如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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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生育处理
若存在超生、违规生育等情形,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三、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政策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简化了以往通过单位中转的流程,提高了申领效率。若对政策有进一步疑问,建议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咨询。
2025年厦门生育津贴需在分娩次月15日至12个月内申领,且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等条件,逾期将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