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绍兴市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如下:
一、核心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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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个月 ,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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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规性
生育或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的项目无法申领。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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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计算
连续缴费期从职工参保登记之日起计算,至生育或手术当月开始计算,满12个月即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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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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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可待缴费满6个月后申请回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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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前更换工作单位时,只要新旧单位缴费衔接且累计时长符合要求,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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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
三、申领流程(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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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次月起12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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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拨付 :医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津贴拨付至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四、政策依据
以上条件依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贯彻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官方文件制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