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长沙市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统一为 1995年4月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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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截止时间标准
长沙市自1995年4月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因此所有参保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均以1995年4月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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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视同缴费年限从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1995年4月30日结束。例如,某职工1970年1月入职,则其视同缴费年限为1970年1月至199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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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政策依据长沙市社保机构对个人档案的核查结果确定,不同参保人员的具体工龄可能因入职时间差异而略有不同,但统一以1995年4月为分界线。
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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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1995年4月前已参加工作,其视同缴费年限将延续至199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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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1995年4月后参加工作,则其工龄全部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不再享受视同缴费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社保机构解释,确保权威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