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苏州市关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及领取条件如下:
一、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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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需在分娩后 60-180天 内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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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期限通常为分娩或终止妊娠后 1年内 。
二、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一般于 申请后次月 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通常为 5个工作日内 到账。
三、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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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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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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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学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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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规定时间未申请,可能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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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以苏州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通过苏州社保热线或社保局官网查询。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社保部门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与2025年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