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和权威信息来源,二婚夫妻办理准生证时胎数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胎数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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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再婚方婚前生育情况为准
若再婚方在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则再婚生育的子女按 一胎 计算;若再婚前已生育过子女,则生育的子女将计入双方的生育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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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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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未生育 :按 一胎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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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曾生育一胎 :按 二胎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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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曾生育二胎及以上 :按 三胎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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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背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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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及三孩政策 :自2016年起,我国逐步放宽生育限制,允许夫妻生育三个子女,但胎数计算仍以再婚方婚前生育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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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要求 :再婚夫妻需依法进行生育登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再生育子女。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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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 :若再婚方未婚生育,双方均无生育记录,则按 一胎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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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 :若再婚时子女已判给前配偶(如不满两周岁),则生育新子女时仍按 二胎 计算。
四、建议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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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生育情况 :需提供前一段婚姻的生育证明或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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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生育登记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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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证 :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核发准生证。
二婚夫妻办理准生证的胎数计算以再婚方婚前生育记录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具体政策。